10月1日起,新冠疫苗接種對象:
65歲以上長者
55歲以上原住民
安養、養護、長期照顧(服務)等機構之受照顧者及其所屬工作人員
孕婦
醫事及衛生防疫相關人員
幼兒園托育人員及托育機構專業人員(含社區公共托育家園)
6個月內嬰兒之父母
滿6個月以上至未滿6歲之嬰幼兒
具有潛在疾病者,包括高風險慢性病人、BMI≧30者、罕見疾病患者及重大傷病患者,請參考: 高風險慢性病人疾病代碼
11月1日起,新冠疫苗接種對象:
50 至 64 歲成人